比特币纠纷
目前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,各类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。
我国目前对比特币的管制政策主要包括2013年12月3日由中国人民银行、工信部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五部委发布的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和2017年9月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工商总局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七部委发布的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。
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见,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,但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。
在司法实践中,比特币纠纷种类主要包括:
比特币类不当得利返还纠纷,是指投资平台和投资人之间因错误分派比特币类而引发的返还纠纷。目前裁判思路比较一致,比特币类虽然不属于法定货币,但是并不妨碍将比特币类作为虚拟财产给予法律上的保护,因此,只要有法律上的返还依据,法院都支持了返还诉求。
比特币挖矿机购买纠纷,主要为在自然人之间购买比特币挖矿机所引起的纠纷。目前对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比较一致,挖矿机本身作为一种货物,没有被法律法规所禁止,因此,关于挖矿机的买卖是合法有效的,关于挖矿机的纠纷等同于一般货物买卖纠纷处理。
比特币转让纠纷,是指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比特币类转让纠纷。对比特币转让纠纷,目前的裁决思路不太一致,主要分为两类:一是交易不受法律保护,行为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;二是交易合法有效。
比特币委托投资纠纷,是指自然人之间委托投资比特币类而引发的纠纷。目前的裁决思路都不支持此类纠纷的合法性,但是在具体合同效力认定上稍有不同,主要分为:一是委托事项不合法,委托合同无效;二是委托事项不受法律保护,行为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。
用户与平台间的比特币投资纠纷,用户与平台之间就比特币投资所引起的纠纷。对用户与平台的比特币投资纠纷,目前的裁决思路分歧较大,主要分为:一是合同无效;二是非法交易,不受法律保护,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;三是不违反法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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